統計碩士學位學程:碩士學位考試申辦時程及注意事項
※ 注意:下表所列為預估時程,每學期請以學校和學程辦公室公告為主。學程辦公室需預留 10 天審核作業時間,請自行注意公告通知。
1. 學位考試申請注意事項
- 申請學位考試(論文口試)的當學期務必選修「碩士論文」課程 (H41 M0010)。
- 確實檢查畢業學分數是否完成,107學年度起入學生需修習 6 小時的倫理課程方可畢業。
2. 學位考試申請流程 (逾期不受理)
- 繳交學位考試申請表、畢業生成績審核表、歷年成績單各 1 份:
- 學位考試申請表:至 myntu→ 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系統 填寫並經指導教授簽核後送交紙本至辦公室。
- 畢業生成績審核表:請至學程網頁學生事務->申請表單下載專區學位考試相關下載填寫並送交紙本。
- 歷年成績單:必須繳交成績單正本,請至學校第一行政大樓自動繳費機申請列印。
- 繳交期限:第1學期 開學日~11/20;第2學期 開學日~4/20。
- 繳交統計碩士學位學程學位考試申請單、委員名冊及匯款資料:
- 請至學程網頁學生事務->申請表單下載專區學位考試相關下載填寫並經指導教授簽核後送交紙本至辦公室。
- 繳交期限:第1學期 11/1~學位考試三周前;第2學期 4/1~學位考試三周前。
- 領取口試資料袋:含邀請函、聘函、試卷、評分表、費用清冊。最遲口試前 10 天自行寄送口試邀請信函、聘函、論文初稿予口試委員。
- 曾更換指導教授者:學位考試 10 天前將論文初稿送交原指導教師簽收,並繳回「論文簽收單」 (請至下載專區下載) ,未完成者不得舉行學位考試。
3. 學位考試作業流程
- 口試前:
- 口試公告單:口試公告單請自行至本學程網頁下載專區下載,A4張貼於口試會場外。
- 確認資料是否備妥:學位考試試卷、學位考試評分表、費用支領清冊、口試委員審定書,
- 自114學年度起預準備申請學位論文延後公開者,需準備學位論文延後公開審核表 (需經所有口試委員簽名)。
- 口試當天:布置場地、自備茶水點心,確認學位考試資料是否備妥。
- 口試結束後:
- 場地清潔與恢復。
- 最遲隔天繳回:學位考試試卷(正本)、口試完學位考試評分卷(所有委員簽名正本)、費用清冊(一式2份)。
- 最遲於學校公告繳交上傳截止日前,繳交口試委員審定書(影本1份)。
- 論文繳交:第1學期 2/15 前;第2學期 8/25 前 (依圖書館 畢業離校說明 辦理)。
- 其他規定:考試無法如期完成務必辦理撤銷申請。撤銷或考試舉行截止:第1學期 1/31;第2學期 7/31。未依規定辦理撤銷,論文成績以一次不及格論。
- 「碩博士論文格式說明」請至圖書館網頁下載「論文格式範本」。
4. 辦理離校手續
- 於 myntu 系統辦理離校。
- 繳交綠色封面平裝論文 2 本及「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聲明書」至辦公室。
- 製作論文海報 (A1 尺寸 594mm*841mm),於學程辦公室展示 7 天。保留開立台大統編 (03734301) 之影印店收據申請補助。
- 填寫並繳交經指導教授核章之「離校程序單」。
- 如論文無法於規定截止日繳交,則務必於繳交論文截止日前提出「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不畢業」之申請。
- 論文完成可於下一學期開學註冊後提「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將畢業」申請。申請截止日:第1學期 11/30;第2學期 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