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碩士學位學程核心能力

 

核心能力

  • 核心能力A:培育學生具有統計的學理基礎。
  • 核心能力B:培育學生具備研究設計、收集資料、分析軟體與統計分析之專業知識。
  • 核心能力C:訓練學生表達溝通、寫作及統計諮詢之能力。
  • 核心能力D:配合科技發展需求,訓練學生執行統計實務之相關知識與技能。
  • 核心能力E:培育學生認識統計學多樣性的應用與整合跨領域知識之能力。

 

課程規劃

統計碩士學位學程畢業學分為30學分及碩士論文。在課程規劃及內容著重培育跨領域統計專業人才,根據各領域之不同特性,規劃相對應的課程,提供扎實理論與實用統計之訓練。

為了要達到本學位學程的核心能力,除了碩士論文外,我們課程規劃包括兩個構面:

  • 第一構面:必修統計理論課程,共15學分。
    (※適用於106學年度以後入學之碩士生,105學年度入學碩士生之必修統計課程為5學分。)
  • 第二構面:專業領域選修至少15學分。
  • ※各領域選修課程修滿8學分,根據「統計碩士學位學程修課證書授予辦法」,即可頒予該領域修業證書※